明史卷三百二十二 列傳第二百十 外國三 日本(三)

成祖即位、遣使以登極詔諭其國。永樂元年又遣左通政趙居任、行人張洪偕僧道成往。將行、而其貢使已達寧波。禮官李至剛奏
「故事、番使入中國、不得私攜兵器鬻民。宜敕所司核其舶、諸犯禁者悉籍送京師。」
帝曰
「外夷修貢、履險蹈危、來遠、所費實多。有所齎以助資斧、亦人情、豈可概拘以禁令。至其兵器、亦準時直市之、毋阻向化。」
十月、使者至、上王源道義表及貢物。帝厚禮之、遣官偕其使還、賚道義冠服、龜鈕金章及錦綺、紗羅。
明年十一月來賀冊立皇太子。時對馬、臺岐諸島賊掠濱海居民、因諭其王捕之。王發兵盡殲其眾、縶其魁二十人、以三年十一月獻於朝、且修貢。帝益嘉之、遣鴻臚寺少卿潘賜偕中官王進賜其王九章冕服及錢鈔、錦綺加等、而還其所獻之人、令其國自治之。使者至寧波、盡置其人於甑、烝殺之。明年正月又遣侍郎俞士吉齎璽書褒嘉、賜賚優渥。封其國之山爲壽安鎮國之山、禦制碑文、立其上。六月、使來謝、賜冕服。五年、六年頻入貢、且獻所獲海寇。使還、請賜仁孝皇后所制 勸善、內訓 二書、即命各給百本。十一月再貢。十二月、其國世子源義持遣使來告父喪、命中官周全往祭、賜謚恭獻、且致賻。又遣官齎敕、封義持爲日本國王。時海上復以倭警告、再遣官諭義持剿捕。
八年四月、義持遣使謝恩、尋獻所獲海寇、帝嘉之。明年二月復遣王進齎敕褒賚、收市物貨。其君臣謀阻進不使歸、進潛登舶、從他道遁還。自是、久不貢。是年、倭寇盤石。十五年、倭寇松門、金鄉、平陽。有捕倭寇數十人至京者。廷臣請正法。帝曰
「威之以刑、不若懷之以德、宜還之。」
乃命刑部員外郎呂淵等齎敕責讓、令悔罪自新。中華人被掠者、亦令送還。明年四月、其王遣使隨淵等來貢、謂
「海寇旁午、故貢使不能上達。其無賴鼠竊者、實非臣所知。願貸罪、容其朝貢。」
帝以其詞順、許之、禮使者如故、然海寇猶不絕。
十七年、倭船入王家山島、都督劉榮率精兵疾馳入望海堝。賊數千人分乘二十舟、直抵馬雄島、進圍望海堝。榮發伏出戰、奇兵斷其歸路。賊奔櫻桃園、榮合兵攻之、斬首七百四十二、生擒八百五十七。召榮至京、封廣寧伯。自是、倭不敢窺遼東。二十年、倭寇象山。
宣德七年正月、帝念四方蕃國皆來朝、獨日本久不貢、命中官柴山往琉球、令其王轉諭日本、賜之敕。明年夏、王源義教遣使來。帝報之、賚白金、彩幣。秋復至。十年十月以英宗嗣位、遣使來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