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史卷三百二十 列傳第二百八 外國一 朝鮮(四)

成化元年冬、陪臣李門炯來朝、卒於道。命給棺賜祭、并賜綵幣慰其家。時朝鮮頻貢異物。
三年春、敕諭瑈修常貢、勿事珍奇。是時朝廷用兵征建州、敕瑈助兵進剿。瑈遣中樞府知事康純統衆萬餘渡鴨緑、潑豬二江、攻破九獮府諸寨、斬獲多。
四年正月、遣官來獻俘。詔從厚賚、敕奬諭之。是年、瑈卒、賜諡惠莊。遣太監鄭同、崔安封世子晄爲王、給妃韓氏誥命。既行、巡按遼東御史侯英奏曰
「遼東連年被兵、瘡痍未起、今復禾稼不登、軍民乏食。太監鄭同等隨從人員所過驛騷。臣考先年曽於翰林院中、選有學行文望者出使。今同、安俱朝鮮人、墳墓宗族皆在、見其國王、不免屈節、殊䙝中國體。乞寢成命、或翰林、或給事中及行人内推選一員、往使爲便。」
帝曰
「英所言良是。自後賞賚遣内臣、其冊封正副使、選廷臣有學行者。」
六年、晄病篤、以所生子幼、命其兄故世子暲之子娎權國事、遣陪臣以聞。及卒、賜諡襄悼、命娎嗣位、娎妻韓氏封王妃。
十年追贈娎父世子暲爲國王、諡懐簡、母韓氏爲王妃、從所請也。
十一年四月、娎奏建州諸部糾聚毛憐等衛縱横邊境不已乞朝命戒飭。
十二年十月、娎爲繼妻尹氏請封、賜誥命冠服。時禁外國互市兵器、娎奏
「小邦北連諸部、南鄰倭島、五兵之用、不可缺一。而弓材所需牛角、仰於上國。髙皇帝時嘗賜、火藥、火礮今望特許收買弓角、不與外番同禁。」
兵部議歲市弓角五十、後以不足於用、請無限額、詔許倍市。
十五年十月、命娎出兵夾擊建州女直。娎遂遣右贊成魚有沼率兵至滿浦江、以氷泮後期。復遣左議政尹弼商、節度使金嶠等渡江進勦。
十六年春、遣陪臣來獻捷、帝命内官齎敕奬其能繼先烈、賜金幣、領兵官賞賚如例。後使還、遣其臣許熙伴送。熙歸至開州、建州騎二千邀之、掠其從卒三十餘人、馬二百三十餘匹、他所亡物稱是。奏聞、英國公張懋、吏部尚書尹旻等以遼東連年用兵、未可輕動、宜以此意諭娎。敕遼東守臣整飭邊備、更令譯者窮究所掠、期在必得、仍賜熙白金綵幣慰安之。
十七年、娎奏繼妃尹氏失徳、廢置、乞更封副室尹氏。從之。
十九年四月、封娎長子㦕爲世子。
弘治七年十二月、娎卒、賜諡康靖。明年四月、封㦕爲國王妻慎氏爲王妃。十二年㦕奏
「本國人屢有違禁匿海島、誘引軍民、漸至滋蔓。乞許本國自行搜刷。其係上國地方、請敕官追捕。」
時遼東守臣亦奏如㦕言、報可。
十五年冬、封㦕長子皇頁爲世子。
正徳二年、㦕以世子皇頁夭亡、哀慟成疾、奏請以國事付其弟懌、其國人復奏請封懌。禮部議命懌權理國事、俟㦕卒乃封。既、陪臣盧公弼等以朝貢至京、復請封懌、廷議不允。十二月、㦕母妃奏懌長且賢、堪付重寄。於是禮部奏
「㦕以痼疾辭位、懌以親弟承、托授受既明、友愛不失。通國臣民舉無異詞、宜順其請。」
上乃允懌嗣位、遣中官敕封、并賜其妃尹氏誥命。初、成桂之自立也、與宰相李仁人本異族。永樂間、降祭海嶽祝文、稱成桂爲仁人子、而祖訓亦載仁人子成桂更名旦。後成桂子芳逺奏辨、太宗許令改正。至是修大明會典、仍列祖訓於朝鮮國。貢使市以歸、懌上疏備陳世系、辨先世無弑逆事、乞改正。禮部議
「會典詳載本朝制度、事涉外國、疑似之際、在所畧。况成桂得國出皇祖命、其不繋仁人後、太宗詔可徴、宜從其請。」
詔曰
「可」
十五年冬、命内官封懌子峼爲世子、賜懌金帛珠玉、令括取異物及童男女以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