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史卷三百二十 列傳第二百八 外國一 朝鮮(三)

成祖立、遣官頒即位詔。永樂元年正月、芳逺遣使朝貢。四月復遣陪臣李貴齡入貢、奏芳逺父有疾、需龍腦、沈香、蘇合、香油諸物、齎布求市。帝命太醫院賜之、還其布。芳逺表謝、因請冕服書籍。帝嘉其能慕中國禮、賜金印、誥命、冕服、九章、圭玉、佩玉、妃珠翠七翟冠、霞帔、金墜、及經籍綵幣表裏。自後貢獻、歲輒四五至焉。
二年十二月、詔立芳逺子禔爲世子、從其請也。
五年十二月、貢馬三千匹至遼東、命户部運絹布萬五千匹償之。
六年、世子禔來朝、賜織金文綺。及歸、帝親製詩賜之。時朝鮮納女後宫、立爲妃嬪者四人。其秋、遣陪臣鄭擢來告其父旦之䘮。命官弔祭、賜諡康獻。
十六年奏世子禔不肖、第三子祹孝弟力學、國人所屬、請立爲嗣、詔聽王所擇。因上表謝、并陳已年老、請以祹理國事。命光禄少卿韓確、鴻臚丞劉泉封祹爲朝鮮國王。時帝已遷北都、朝鮮益近、而事大之禮益恭、朝廷亦待以加禮、他國不敢望也。
二十年、芳逺卒、賜諡恭定。
二十一年七月、祹請立嫡子珦爲世子、從之。先是、敕祹貢馬萬匹、至是如數至、賜白金綺絹。宣徳二年三月、遣中官賜白金紵紗、别敕進馬五千匹、資邊用。九月如數至。四年賜祹書
「珍禽異獸、非朕所貴、其勿獻。」
後又敕祹
「金玉之器、非爾國所産、宜止之、土物效誠而已。」
八年、祹奏遣子弟詣太學或遼東學、帝不許、賜五經、四書、性理、通鑑綱目、諸書。
正統元年三月、放朝鮮婦女金黑等五十三人還其國。金黑等自宣徳初至京師、至是遣中官送回。
三年八月、賜祹逺游冠、絳紗袍、玉佩、赤舄。先是、建州長童倉避居朝鮮界、已復還建州。朝鮮言
「昔以窮歸臣、臣遇之善。今負恩還建州李滿住所、慮其同謀擾邊。」
建州長言、所部爲朝鮮追殺、阻留一百七十餘家。
五年、詔祹還之。
七年五月、諭祹曰
「鴨録江一帶東寧等衛、宻邇王境、中多細人逃至王國、或被國人誘脅去者、無問漢人、女直、至即解京。」
初、衛拉特宻令女直諸部誘朝鮮、使背中國。祹拒之、白其事於朝。帝嘉其忠、敕奬之、并賜綵幣。
九年春、倭寇犯邊、祹命將禽獲五十餘人、械送京師。
十年又獲餘黨來獻。帝連敕奬諭、賜賚加等。
十三年冬、命使調發朝鮮及女直諸部兵會遼東、征北寇。時英宗北狩、郕王即位、遣官頒詔於其國。
景泰元年貢馬五百匹。奏稱奉敕辦馬二三萬匹、此因鄰寇搆釁、馬畜踣斃、一時未能。詔曰
「寇今少息。馬已至者、償其直。未至者、止勿貢。」
是年夏、祹卒、賜弔祭、諡莊憲、封子珦爲國王。會遼東奏報開原、瀋陽有兵入境、掠人畜、係建州、海西、諸部女直頭目李滿住等爲嚮導、因諭珦相爲掎角截殺之。其秋、續貢馬千五百餘匹。賜冕服、并償其直。冬又賜珦及妃權氏誥命、封其子弘暐爲世子。
二年冬、以建州頭目潛與朝鮮通、戒珦絶其使。
三年秋、珦卒、來告哀。遣中官往弔祭、賜諡恭順、命子弘暐嗣立。
弘暐立三年以、年幼且嬰夙疾、請以叔瑈權國事。七年上表遜位、乃封瑈爲國王。瑈請立子暲爲世子、從之。
天順三年、邊將奏、有建州三衛都督私與朝鮮結、恐爲中國患。因敕瑈毋作不靖、貽後悔。瑈疏辨。復諭曰
「宣徳、正統年間、以王國與彼互相侵掠、敕解怨息兵、初不令交通給賞授官也。彼既受朝廷官職、王又加之、是與朝廷抗也。王素秉禮義、何爾文過飾非。後宜絶私交、以全令譽。」
四年復諭瑈曰
「王奏毛憐衛都督朗布爾汗通謀煽亂、已置之法。夫法止可行於國中、豈得加於鄰境。朗布爾汗有罪、宜奏朝廷區處。今輒行殺害、何怪其子阿必齊之思復讐也。聞阿必齊之母尚在、宜急送遼東都司、令阿必齊領回、以解讐怨。」
五年、建州衛諸部至義州殺掠、瑈奏乞朝命還所掠、兵部議
「朝鮮先嘗誘殺朗布爾汗、繼又誘致都指揮烏格、縱兵掠其家屬。今諸部實係復讐、宜諭朝鮮、寇盜之來皆自取、惟守分安法、庶弭邊釁。」
從之。